寫字是件奇怪的事

寫字是件奇怪的事。剛開始看到人家都會準備好的筆,好的硯與好的墨。所以還不會走路先買了道具各一。可是往往磨好墨氣就先消了一半,沒多久就買來墨汁,放棄磨墨。但是要把字寫得好實在難,就開始怪筆不好。
接著,不同大小的字還要用不同大小的筆,於是開始買起筆來,從兩隻變四隻,四隻變八隻。等筆的寸尺對了,開始覺得狼毫太硬,於是就買了兼毫,聽人家說要用羊毫才可以體會寫字的真義,最後不同寸尺不同毫的都買齊了,還是寫不好。最慘的是人家說不可以寫有格子的紙,買了沒格子的紙來寫就歪歪扭扭地很難看,最後只好又妥協回去有格子的紙,偏偏到筆墨莊去,看到有賣有格子的宣紙,手癢買了回去,結果一寫下去暈得不像話,所以又買了比較不會暈的紙,家裡的紙也就多了起來。後來,索性拿把尺在旁邊當紙鎮也順便量字的每一筆的大小。等到單一個字還可以看,可是一排寫下來,每個字看起來還可以,加起來卻很難看。人家說,字寫那麼慢,筆意沒連貫,當然難看,所以想說要寫快一點讓每一筆可以連成一氣,結果是更難看了。
這看起來真像是有自虐傾向的嗜好。
但是我還不打算放棄,今天去了筆墨莊,看到老先生在做筆,老實說,真不知道這年頭做這麼多筆要賣誰,在老先生保證沒加筋的情況下,考慮良久,上週一支筆「忽然間」變難寫了所以該買新筆,其實根本只是在為自己想買支新筆找藉口。好在這幾十年下來筆也沒變貴太多,老先生做一隻筆少說也要幾十分鐘,一百多元買人家幾十年功夫換來的筆真是便宜到家了。
回家吃完飯後,忙不迭地把筆泡開寫將起來,百來字裡總算有三五個字不錯看,喜孜孜地拿給家人看,通通歸功於新筆,總算為剛剛花的錢找到理由。家人看我這麼開心,大概也覺得這錢花得有價值。
我想,字沒寫好沒關係,開心就好了。只不過字沒寫多少,架上的筆卻好像每個月都在增加。男生其實很好騙,這樣就很開心了,真是奇怪的動物。
話說,人家周星馳為什麼拿掃把在地上寫都這麼有架勢又好看,好生羨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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